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西省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原因不同,需要带的资料也不同。通常情况下,买房提取公积金需带以下资料:1、购房合同;2、购房***;3、房产证;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5、***;6、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现在公积金不能直接提现,只能转到你其他银行账户里)。离职时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以下资料:1、离职证明;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3、***;4、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建房提取:1、土地使用证明;2、购买建材的***/收据;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4、***;5、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所有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个人帐户须留存6个月公积金缴存额。
3、提取配偶或直系亲属(仅指父母、子女)余额的,须同时申请办理,另提供关系证明等材料(提取申请表、***、关系证明)。
4、异地购房的:购房所在地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相应提供外地户口簿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5、存在非配偶或直系亲属共有产权人的,不予受理提取申请。
6、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金额)。
7、职工须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业务(未办理联名卡职工可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到中心前台相关银行驻点窗口办理)。
江西省公积金怎么查询?
有三种方法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
2、本人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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