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社会保险服务,辽宁省沈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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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辽宁省沈阳市社会保险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辽宁省沈阳市社会保险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沈阳2021断档补缴政策?

1.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3284元的,重新按最低缴费基数标准3284元计算确定补缴差额;原缴费基数已按最高15714元申报的,重新按最高缴费基数标准17127元确定计算补缴差额。

  2.对于1-10月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143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缴金额由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核定后,发送至电子税务局。缴费单位已按下限标准3143元完成11月份缴费,并记实个人账户的,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核定1-11月个人账户补缴金额。

  缴费单位可于11月27日起登录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查询到个人应补缴差额,缴费单位以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并申报应补缴统筹部分金额。补缴费款到账后,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按核定记实个人账户,无需单位报盘。

  3.对于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15714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缴费单位需自行计算需补缴差额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差额,缴费到账后向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报盘做实个人账户。

  4.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沈阳市三险统一报盘有关文件规定,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缴费单位需自行计算自2021年5月起应补缴差额,在补缴养老保险时一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差额。

  5.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时,填写的企业养老保险费补缴所属期统一定为2021.1—2021.10,包括实际补缴属期为1-11月的企业填写的补缴属期也为2021.1—2021.10,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按实际属期核定、记实个人账户。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缴属期统一定为2021.5—2021.10。

  二、补缴注意事项

  1.往期差额和11月、12月当期费款需分开缴纳,不能同时缴纳;上限差额与下限差额也需分开缴纳。

  2.缴费基数调整涉及的差额补缴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3.因缴费基数调整补缴差额产生的滞纳金不需要缴纳,如产生将根据省经办文件由税务部门统一在后台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沈阳养老保险查询、个人缴费基数比例及档次,养老缴费证明打印。

社会保险中心待遇怎样?

社保所上班正式合同的话都是3500左右,有双休节***日还有五险一金,如果在社保所上班的话,那么社保所有什么***待遇你都是要有的,节***日,双休日,每个星期的五天工作时间,社保所也就是人家说的朝九晚五的生活,只要社保所有什么***待遇你都有,如果是社保所的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的话,那么工资就应该高,如果是社保所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不是太高,每个月给你交五险一金,也就是这些待遇。

还可以。正常的事业单位待遇。

各级社保中心架构不一样,省级社保中心是可能高配副厅,市级社保中心一般都是副处级事业单位,而县级社保中心是副科级事业单位。因为级别有差距,各级社保中心待遇会有点差别。

另外,还要看所在地情况。省会城市某个区的社保中心和偏远县区的社保中心待遇也会有点差别,因为各种***待遇发放,大都和居民收入挂钩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辽宁省沈阳市社会保险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辽宁省沈阳市社会保险服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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