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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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包头有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前登陆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预约或凭预约者***在指定预约时间段内通过叫号机取号办理。

职工持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向“中心”业务受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无误后,当场受理。

经提取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将公积金余额直接打入职工的联名卡内。

包头公积金可以提取还房贷吗?

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效应,支持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2021年9月15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职工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36万元提高至40万元;职工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由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调整住房公积金***额度测算方式。在住房公积金***原有测算条件的基础上,执行“存贷挂钩”原则,即职工住房公积金***额度按照其缴存余额的20倍进行计算,不得超过***最高额度。

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范围。执行呼包鄂乌同城化政策,将乌兰察布市纳入异地***范围,乌兰察布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乌兰察布市购买住房的,视同在我市购买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套数的认定,以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以职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合并计算。职工多次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每次***间隔时间不少于两年,即上一次***还清之日起两年后,职工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办理***。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购买住房,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持同一套购房手续不允许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第二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持同一套购房手续不允许办理购房提取(贷前提取)、按月对冲还贷及余额对冲还贷业务。

执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提高至现行住房公积金***利率的1.1倍。同时,将“职工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的50%。”调整为“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的50%”。

加大职工商贷购房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职工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后,从办理商贷的次年起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以缴存账户余额为限,不超过上一年度商贷还款本息额;同时停止执行职工办理商贷两年内提取政策。职工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额度以账户余额为限,不超过商贷还款本息额。

可以的。

偿还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偿还住房***本身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之一。而且申请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时,借贷人可以选择每月或每年。也就是说,可以选择每月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每笔***的本息,或者选择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所有余额来抵消***本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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