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西省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江西省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吗?
是的。江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江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雇主应当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视为一种税收形式,是强制性的。
2.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是以职工月收入的20%作为缴存额度,缴存基数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这也表明了江西公积金的缴纳是必须的。
是的,江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所有在江西省城镇单位就业的职工都需要缴纳公积金。此外,根据《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因此,江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江西公积金网上怎样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询:
1、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2、携带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江西省公积金一般多久才可以提?
三个月以上。在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只要***并连续缴存满三个月,且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昌市区域(含新建区、南昌县)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或用于本人丶配偶、子女购买各类住房。
江西省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可以
当江西省单位因一些原因没有及时缴纳公积金,便需要申请补缴。单位在补缴江西省公积金时,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职工公积金***、职工***等一系列资料。
1、单位经办人填写《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行政事业单位:(1)单位成立的批文;(2)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委批文;(3)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单位:(1)企业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业务员对单位填写、提供和出具的材料审核后,在《补缴清册》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及提供中心指定银行账号后退回单位一份。
3、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款书》到银行转帐,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中心指定银行帐户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西省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西省公积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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