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岛公积金查询***?
我的回答是,青岛公积金已到青岛公积金***查询,也可以利用支付宝中的便民服务去查询。
这两项都需要个人的身份信息验证,需要提供***,证件号以及人脸识别信息等,获得验证通过后就可以查询自己的公积金余额了,非常的方便,个人更推荐使用支付宝查询公积金,更加便捷
青岛的公积金怎么查询?
青岛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想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网站(***.qdgjj***)在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查询。另外还有以下几种查询方式:
一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通过自动语音或人工两种方式查询;
二是带着本人***到公积金中心各营业大厅柜台查询或者通过自助查询终端查询;
三是本人带着***和公积金联名卡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或ATM终端)查询。
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单位怎么新增人员?
在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单位新增人员可以通过登录网上营业厅的企业账号,进入单位信息管理模块,点击新增人员选项,填写新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公积金相关信息,然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新员工的公积金账号即可正式生效。同时,单位还需及时缴纳新增员工的公积金缴存,确保员工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单位需要确保提供的员工信息真实准确,以保证公积金账户的正常运作。
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单位新增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网(gjj.qingdao.gov.cn)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职工缴存"菜单,进入"缴存业务申请"页面。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缴存业务录入"页面。
在"缴存业务录入"页面,依次录入职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点击"提交中心审批"按钮,等待中心审批通过后,完成缴存业务申请。
在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单位可以通过登录账号后,进入“单位管理”界面,选择“人员管理”栏目,然后点击“新增人员”按钮。
接着填写新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号码、手机号码等,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填写完毕后,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新增人员的操作。注意在填写信息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准确无误,以确保后续公积金管理的顺利进行。
青岛单位网上缴纳公积金流程?
1、将公积证书连接电脑;
2、打开当地公积金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
3、页面跳转以后点击单位住房的公积金业务;
4、登录公积金网;
5、点击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汇缴管理;6、点击托收汇缴;
7、核对信息点击申报确认;
8、点击支付管理,点击支付确认。
9、会弹出一条扣款明细,核对无误以后点击该款项,点击提前扣款
10、会跳转至支付信息界面,输入验证码,点击确认支付即可
青岛公积金的提取?
公积金提取需要几个条件:买房、装修房子、租房子。需要正式合同,去公积金发放单位人社部递交材料,然后送往公积金开卡银行,几个工作日后,公积金里的金额会转至公积金卡里,便可以直接在***机提取了。
您可以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日的8:30分至16:30分,通过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并不受提取次数的限制。
扩展资料:
一、业务申请对象
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购买本市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合作银行的范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
二、业务办理条件
(一)第一(主)借款人现场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征信报告。
(二)业务申请人需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三)业务申请人持有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状态应为正常。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本息至业务办理日期的上月已至少偿还一期。
三、业务办理所需提供要件
第一(主)借款人应与符合提取条件的共同提取人(第一(主)借款人的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同时持本人***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
共同提取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同时到场的,应分别持上述材料办理。
本人无法现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业务办理程序
(一)第一(主)借款人持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现场签署授权书,通过银行计算机系统查询本人***的相关信息。
(二)网厅商贷提取申请人持办理要件现场填写《因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本息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书》,办理业务开通手续。
同一份借款合同,只需第一(主)借款人查询一次***相关信息。其他申请人申请该业务时,无需第一(主)借款人再次授权查询***相关信息。
五、网厅商贷提取额度
(一)申请人的提取金额,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并且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本息的,申请人不能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提取手续。
(三)已共享本市银行个人住房***还款信息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的次月起,定期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款信息(不含提前还款金额)更新可提取额度,并以银行提供的信息为准。
六、网厅提取时间和结算方式
申请人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日的8:30分至16:30分,通过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并不受提取次数的限制。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本人。
八、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场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各区(市)管理处归集窗口。
九、常见问题
(一)办理商贷网厅提取业务,必须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处办理吗?夫妻双方都需要办理网厅还贷提取业务的,是否需要到同一管理处办理?
答:借款人及配偶应同时持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同时到场办理的,借款人需要首先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后,配偶才可分别持相关材料到任一管理处办理。
(二)借款人没有公积金或不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配偶需要开通网厅还贷提取业务时,需要夫妻双方都到现场进行办理吗?
答:夫妻双方需要同时到同一管理处现场办理开通手续。借款人现场授权查询个人***相关信息后,配偶才可办理业务开通手续。
(三)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同时到场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的,应分别持哪些材料办理?
答:1、申请人为第一(主)借款人的:本人***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
2、申请人为第一(主)借款人配偶的:本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为具有房屋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的:本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房屋共有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4、申请人为具有房屋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本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房屋共有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本人无法现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主)借款人开通商贷网厅提取后,其他申请人才可申请办理。
参考来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贷自助提取办理服务指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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